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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2022-11-01 13:54:09      点击:

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党领导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制度优势凸显。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充分显现。一是依法及时组织编制全国及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发展五年规划,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顶层设计;二是主动适应新形势,完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费用分摊、保障性收购等政策措施,及时调整支持政策,包括及时调整电价、及时推进竞争配置、及时转向以收定支等,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三是积极组织实施清洁能源示范省、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光伏“领跑者”基地、新能源微电网等系列示范,引导可再生能源创新高质量发展;四是切实推进重大项目落实落地,陆续建成甘肃酒泉、新疆哈密、河北张家口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核准开工及建成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等流域的一批大型和特大型常规水电站。

 

  2021年,我国启动了总规模约4.5亿千瓦的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目前第一批约1亿千瓦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已全部开工建设,第二批基地项目清单开始实施,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批基地项目前期工作,以实际行动向世界展现了我们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雄心和决心。

 

  大基数、高增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稳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位居全球第一的基础上,保持年均13%的快速增长态势。

  截至202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突破10亿千瓦,达到10.63亿千瓦,为2012年底的3.4倍;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8%,较2012年增长17个百分点。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亿千瓦,分别达到3.91亿千瓦、3.28亿千瓦和3.06亿千瓦,分别连续1712年和7年稳居全球首位;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连续4年稳居全球首位。

 

  消纳利用爬坡过坎,可再生能源清洁替代贡献大幅提高。

  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约7.5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4.2%

  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4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8%,较2012年提升9.8个百分点;新能源年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首次超过10%,达到11.8%,较2012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主要流域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到98%97%98%,较2016年消纳瓶颈期提高9~14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发电对全国电力供应的贡献不断提升,清洁替代作用日益凸显,有力支撑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实现。

  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光伏、风电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凸显。

  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

  水电领域,具备全球最大的百万千瓦水轮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特高坝和大型地下洞室设计施工能力均居世界领先水平。

  风电领域,低风速、抗台风等风电技术位居世界前列,10兆瓦以上大容量机组研发保持国际同步水平,国内风电装机90%以上采用国产风电机组。

  光伏领域,多种技术路线多次刷新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光伏产业实现每3年一次技术和产线升级迭代,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分别占全球产量的76%96%83%76%,改变了此前原料和市场两头在外的产业现状。

  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市场报告2021》指出:“中国在未来五年内仍然是全球可再生能源的领导者。”在全产业链集成制造水平提升的有力推动下,近10年来我国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千瓦平均造价分别下降30%75%左右,有力推进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

 

  可再生能源惠民利民成果丰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绿色力量。

扎实推进无电地区电网延伸,提前完成“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有效改善2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群众生产生活用电条件。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独立供电工程,累计让上百万无电群众用上绿色电力,圆满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累计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31座,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作出贡献。创新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惠及415万户贫困户,每年产生发电收益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岗位125万个,光伏扶贫已成为我国产业扶贫的精品工程和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同时,新能源成为拉动投资、带动就业、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2021年,我国新增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约4074亿元,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领域就业人数达到260万人,产业链上下游年缴纳税费达到1200亿元。以青海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为例,2021年实现税收9亿元,已成为拉动海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

 

  减污降碳成效显著,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支撑。

  可再生能源既不排放污染物、也不排放温室气体,是天然的绿色低碳能源。

  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5.3亿吨标准煤,折合替代原煤10.5亿吨,相当于近三年我国煤炭年均进口量的3.5倍,同时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20.7亿吨、40万吨和45万吨,是我国减污降碳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坚实力量。

 

  同时,我国积极推进城乡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能清洁利用,促进人居环境改善;积极探索沙漠治理、光伏发电、种养殖相结合的光伏治沙模式,推动光伏开发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实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相得益彰。

  国际合作不断拓展,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中国贡献。

 

  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和设备制造国,我国持续深化可再生能源领域国际合作。

  水电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超过70%的组件。可再生能源在中国市场的广泛应用,有力促进和加快了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进一步推动了世界各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速了全球能源绿色转型进程。

  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额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积极帮助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先进绿色能源技术,为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