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时尚与侵权边缘, 街拍这门生意怎么挣钱?
国企总经理与时髦女子在成都太古里牵手逛街被拍,引爆全网。在巨大的流量冲击下,拍下两人逛街画面的街拍摄影师不得不将账号设置为“私密账号”,原视频也已经“无法查看”。
成都的太古里,北京的三里屯,上海的安福路,杭州的湖滨步行街……各大城市的时尚街区常年游走着许多街拍摄影师,人们对此已“习以为常”,只不过面对突如其来的镜头,有人欣喜,会停下脚步摆出各种POSE享受镜头聚焦,也有人避之不及,摆摆手快步走开。而一句“我们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可以概括“街拍摄影师”的最大价值。
然而,乱象出现。
此次街拍事件,网友们“吃瓜”之余,也不免担忧,自己哪天是否也会成为镜头下的“主角”。如果街拍未经许可,是否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吗?街拍到底在拍什么?又是什么人在看“街拍”,看的又是什么呢?街拍这门生意,真的能赚钱吗?赚的是什么钱?
兴 起
纯粹与变味
街拍文化起源于欧美国家,最早是源于时尚杂志的需求。摄影师在大街上捕捉时尚元素,遇到穿得很美很时尚,或是很酷很另类的人,就用照相机拍下来,供给杂志社或是平台。也就是说,最早的“街拍”拍的就是“穿搭”,服饰潮流。
Bill Cunningham自上世纪70年代起,就走上纽约街头,而这一时尚界产物进入国内也就是最近十几年的事。至于何时兴起,谁也说不出一个确切的节点。
若回溯国内早期街拍比较出名的人,有人会提到“街拍滚叔”钟昊,一名曾供职于浙报集团的摄影记者。“个人记忆中,街拍是从2010年之后慢慢兴起的,随着Zara、H&M等快时尚品牌入驻,人们才关注起穿搭。”
街拍地点则是城市的商圈,那里更大概率会出现一座城市里最潮流时尚的人,街拍者们更有机会蹲到时尚的元素。
一般来说,一次专业的街拍,需要捕捉到被拍者衣服的细节、搭配和牌子。时至今日,记录街头潮人的时尚元素依旧是街拍本意。
街拍又称street snap,精髓是捕捉,更多情况下被摄者并不知情。这种捕捉方式,仪态自然,却一直在是否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边缘徘徊。
“拍摄”这个环节,已经涉及到法律问题;后续“发布”这个环节,则直接衍生出灰色产业。
2019年,《新京报》曾曝光了北京三里屯的街拍乱象,并揭露了一条网络营利的产业链——拍摄者将路人照片上传,一般有两个目的,一是利用街拍视频、照片创造流量,吸引广告商来投放广告;二是链接路人的穿搭,当网友点击购物链接,拍摄者就获得带货提成。
更有甚者,借街拍之名,专门拍摄一些低俗画面,以此赚取流量,乃至暴利。
钟昊从2007年开始接触街拍,属于最早的一批街拍摄影师,如今已是时尚界大佬级别的人物。他说,与街拍摄影师越来越多,还有一些街拍也在“流量”的裹挟下“变了味”。比如有的人会为了博眼球、猎奇而拍,专门拍奇装异服;有的专门拍美女,为了展示女孩的好身材,甚至会给拍摄者P图拉长腿;还有的摄影师,会特别聚焦女性身体的隐私敏感部位,引人遐想。
入 局
梦想和变现
潮流地标逐渐成为了街拍“秀场”,每个被拍者的感受也不一样。除了避之不及的纯素人,享受这个“舞台”的也大有人在。
忆南是一名在成都太古里街拍的摄影师,他和几个朋友运营着一个街拍账号,目前有21万粉丝和超过百万的点赞量。太古里有街拍的氛围,别的地方拍不出来。所以大多数街拍者都集中在这里。有女性会专门换上吊带、仙女裙去潮流地标来回走动,像是走T台一样,蹭个免费写真。也有人会花钱,雇个摄影师去假装街拍。“美女想红,我们需要素材,大家各取所需。”忆南说。
关于最近网友比较关注的路人肖像权问题,忆南表示,自己也拍过男女牵手逛街的视频,拍摄的时候对方都是同意的,但是在视频火了之后,又会来找他下架视频,“这很常见。”
与普通的摄影师不同,街拍摄影师一般不卖照片,或者说不向拍摄者本人售卖照片,那么他们依靠什么变现赚钱?街拍的动机或许就决定了街拍的变现方式。
作为早期入局的大V,“街拍滚叔”钟昊全网粉丝超过千万,且大部分是颇具购买力的时尚女性,流量稳定,变现的局面已然打开。
但影响力不足的街拍摄影师,就没那么好赚钱了。
忆南从事街拍快三年,收入一直不是很稳定,“每个人的变现能力区别很大,20至40万的粉丝账号,一个月赚几千块至几万的都有。”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发现,街拍博主的主流变现方式无非是以下几种:向图片网站卖图,摄影教学,还有卖设备、卖自拍杆、广告植入、带货、探店等等。
不论哪一种方式,街拍变现都不容易。
忆南表示,因为加入的人太多,现在这个行业越来越难做了。平台审核也越来越严格,有时看着正常的衣服,审核总是通不过。另外,想要靠直播、带货赚钱也都很困难。忆南表示,自己20多万粉丝的账号几乎不赚钱,常年是在“为爱发电”。
“真正专业搞街拍的都很穷,没有其他收入的话很难坚持下去,我觉得甚至可以说是抖音里最不挣钱的行业。”忆南说。(据每日经济新闻、法治日报、潮新闻)
争 议
尺度与法律
太古里街拍引发争议,路人肖像权是否被侵犯?网友吵翻了。
有人说,这是公共区域,所做的拍摄未用于商业目标,不能算侵权。有人表示,只要未经许可私自拍摄,都是属于“偷拍”,打着街拍的幌子,行着偷拍之实,实在令人反感。还有人认为,即使暂时未用于商业,但是拍摄者为了吸引粉丝流量,最终还是为了达到商业目的,依然是侵权范畴。
对此,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朱觉明律师认为,公民的肖像权受《民法典》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合法使用他人肖像权的法定理由仅限下列四种法定情形: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科研;
2.新闻机构进行新闻报道;
3.国家机关履行职责;
4.为了公共利益或者维护肖像权人的权益。
如果非上述法定情形,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拍摄,将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
如果街拍中的个人没有同意被拍摄,且街拍者将其肖像公开,将侵犯他人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使用他人肖像必须取得肖像权人同意。因此街拍者擅自公开他人肖像权,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无论是否在公共场所,无论虽非营利但用于引流和增粉,均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违法行为。
另外,虽然经过肖像权人同意,但使用P图等手段丑化他人肖像,或者聚焦他人身体私密部位,也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此外,未经同意拍摄他人私密行为,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因此,太古里事件如果拍摄者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为此,律师建议街拍时应当注意尊重他人隐私和肖像权,在事先获得被拍摄者的同意下拍摄,或者事后追认获得同意。
然而,当鱼龙混杂的拍摄者顶着“街拍”的名号,不断试探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在普通人印象中,“街拍”已染上污名,哪儿还有时尚的影子。
记者注意到,成都远洋太古里片区内的街道、店铺均由成都远洋太古里进行统一管理。为了带给顾客优质的购物休闲环境,成都远洋太古里自开业以来,一直对商业拍摄、媒体拍摄等拍摄实行申请制,对所有拍摄申请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当然,这种管理也有疏忽。过往路人偶尔举起手机、相机拍摄,保安不会上前制止,只是“追着人拍就要管了”——就在6月8日下午,仍有一些拿着单反相机的人蹲守太古里,进行拍摄,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违法,为什么要被赶”。
回到Bill Cunningham街拍的初心,他说街拍不仅是一辈子的事业,更超越了普通拍照的范畴,成了他自发研究的文化人类学,记录着一个时代里不断变化的社会场景。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但愿城市街拍能重回“发现街头美好”的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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